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lián)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推動高學院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接受廣大師生監(jiān)督,現(xiàn)將我院截至2022年12月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自評表見附件1)
二、《馬克思主義學院院學生會章程》
(最新章程見附件2)
三、院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級 | 學習成績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況 |
1 | 李明營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0 | 18/64 | 否 |
2 | 楊煜琳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0 | 3/64 | 否 |
3 | 刁丹陽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0 | 15/64 | 否 |
4 | 孔心翼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 | 12/49 | 否 |
5 | 郅豐帆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 | 3/49 | 否 |
6 | 朱子琳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 | 9/49 | 否 |
7 | 司萌雅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 | 2/49 | 否 |
8 | 蔡小曼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 | 1/49 | 否 |
9 | 張芝一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 | 9/49 | 否 |
10 | 樊柯麗 | 群眾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1 | 4/49 | 否 |
11 | 李如意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2 | 龐佳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3 | 李詩琪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4 | 張冰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5 | 許夢柯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6 | 郝冰雨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7 | 王凱雯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8 | 鄭慧芳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19 | 陳穎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0 | 孫怡果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1 | 王彥珍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2 | 馮鈺丹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3 | 李芳燕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4 | 李欣瑤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5 | 靳澍暢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6 | 王嘉瑤 | 共青團員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7 | 姜冰瀅 | 群眾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
28 | 王含昱 | 群眾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2022 |
*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新生不需填寫)
四、院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chǎn)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選拔條件
1.應為我院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
2.應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定的理想信念,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感情、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3.具備牢固的專業(yè)基礎與合理的知識結構,有較強的學術精神和學習能力,學業(yè)成績優(yōu)秀,綜合素質排名和學業(yè)成績排名位于本專業(yè)前30%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較強的文字功底,具備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
組織遴選
資格審查:院學生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符合條件者參加選拔。
選拔方式:學院領導老師就學生會工作與符合條件者進行溝通交流并對其綜合素質進行考察問訪。
民主測試:由負責學生工作的領導和老師進行匿名投票、學生會內(nèi)部匿名投票、各班選出3名代表匿名投票進行統(tǒng)計擇優(yōu)選聘。
名單公示與任命
最終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全院公示三日,公示無異議者將入職試用1月,試用期間表現(xiàn)合格者上報學院黨委通過后正式任命。
五、院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最近一次)
(含召開時間、地點、代表數(shù)量、主要議程、宣傳報道鏈接、現(xiàn)場照片等)
預備會議:時間:2022年3月8日下午14:00 地點:社科樓515
(一)審議并通過大會議程
(二)審議通過主席團建議名單
(三)審議通過唱票、檢票、計票、監(jiān)票人名單
(四)審議通過選舉辦法
正式會議 時間:2022年3月8日下午15:00 地點:社科樓515
(一)介紹來賓及領導
(二)宣布大會開始、全體起立、唱《國歌》
(三)宣布大會紀律
(四)致開幕詞
(六)學生代表講話
(七)學生會分團委委員會候選人介紹
(八)說明選舉辦法和注意事項
(九)統(tǒng)計選票
(十)宣布大會選舉結果
(十一)致閉幕詞
(十二)大會閉幕
六、院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產(chǎn)生辦法
學代會的代表由學生民主選舉產(chǎn)生,代表名額分配由上屆學生委員會討論決定。
學代會每一年舉行一次,嚴格落實“三報二批一備案”要求,并由學生委員會負責組織召集和籌備。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委員會提議并得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報請校黨委和上級學聯(lián)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學代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學代會進行學生委員會和學生會主席團選舉,通過決議實行投票表決制,選舉和決議必須有與會代表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七、學院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類別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干部 | 備注 |
分管學生會的主要責任人 | 陶青青 | 是 | |
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高小佳 | 是 |
附件1:
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進展情況臺賬及備案表
學院學生會組織情況 | ||||||
學生組織名稱 | 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會 | |||||
負責自評工作的學院團委負責人 | 姓名 | 陶青青 | ||||
職務 | 團委書記 | |||||
聯(lián)系方式 | 17537640993 | |||||
項目 | 評估結論 | 備注 | ||||
1.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yè)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wèi)等行政職能。 | 是 | |||||
2. 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是 | |||||
3. 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 | 是 | 人數(shù):28 | ||||
4.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 是 | 人數(shù):3 | ||||
5. 除主席、副主席(輪值執(zhí)行主席)、部長、副部長、干事外未設其他職務。 | 是 | |||||
6. 工作人員為共產(chǎn)黨員或共青團員。 | 否 | 3人不是 | ||||
7.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yè)前30%以內(nèi),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 是 | |||||
8. 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或全體學生大會選舉產(chǎn)生。 | 是 | |||||
9. 按期規(guī)范召開學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大會。 | 是 | |||||
10. 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是 | |||||
11. 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yōu)、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jù)評議結果擇優(yōu)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 是 | |||||
12. 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是 | |||||
13. 明確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院級學生會組織;聘任團委老師擔任院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是 | |||||
問題不足 (必填) | 1.我院學生會的部門職能沒有完全與校學生會的部門職能對應,我院沒有單獨設立志愿服務部,志愿服務由各部門共同組織開展。 2.受疫情影響,我院學生會各部門開展線下活動受到一定影響,部門之間的交流不夠密切,本學年舉辦的大型系列活動比較少。 3.我院學生會與校學生會的工作對接仍存在一些問題,個別材料上交時間比較緊。 | |||||
改進建議 (必填) | 1.持續(xù)加大推進學生會改革的力度,盡快將院系學生會部門職能與校學生會部門相對應。 2.疫情當下,應積極配合學校疫情防控措施,通過線上開展特色活動,創(chuàng)新活動形式。 3.設立專門部門,明確各部門職責,由綜合聯(lián)絡處負責組織向校學生會遞交材料,把握好時間節(jié)點,避免出現(xiàn)遲交、漏交等情況。 | |||||
院級學生會組織意見 R 以上情況屬實 蓋章: 負責人簽名:陶青青 2022年12月4日 | 學校團委意見 □ 以上情況屬實 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
附件2:
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會是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下的重要學生組織,發(fā)揮學院聯(lián)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接受中國共產(chǎn)黨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委員會的領導,接受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信陽師范學院委員會和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委員會的指導,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規(guī)章制度允許范圍內(nèi)依照本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 學生會的宗旨和基本任務
(一)本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二)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為宗旨,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奮斗之中。
(三)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學業(yè)發(fā)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xiàn)實困難,及時反饋學院,幫助有效解決。
(四)堅持倡導良好的院風、學風,組織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學習科研、文娛體育等第二課堂活動,協(xié)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五)堅持從嚴治會,規(guī)范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產(chǎn)生和配備,強化群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三條 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lián)合會章程》和《河南省學生聯(lián)合會章程》。
第四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學生會成員
第五條 凡取得我校學籍的在校本科生(受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者除外)承認本會章程的均為學生會成員(以下簡稱成員)。
第六條 成員的基本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會工作進行監(jiān)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有權要求本會支持和維護個人合法權益,要求學生會向學院反映意見和提出建議。
第七條 成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
(二)遵守學生會章程,執(zhí)行學生會決議,完成學生會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刻苦學習,奮發(fā)成才,創(chuàng)造性地完成學院規(guī)定的各項學習、科研和工作任務;
(四)關心、支持并積極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尊敬教職工,團結同學,維護學院榮譽。
第八條 成員因畢業(yè)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條規(guī)定者,其成員資格自動取消。
第三章 學院學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 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是學生會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
學代會的代表由學生民主選舉產(chǎn)生,代表名額分配由上屆學生委員會討論決定。
學代會每一年舉行一次,嚴格落實“三報二批一備案”要求,并由學生委員會負責組織召集和籌備。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委員會提議并得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報請校黨委和上級學聯(lián)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學代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學代會進行學生委員會和學生會主席團選舉,通過決議實行投票表決制,選舉和決議必須有與會代表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條 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學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學生委員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選舉產(chǎn)生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四)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監(jiān)督章程的實施;
(五)形成關于學院管理和發(fā)展事項的提案;
(六)選舉產(chǎn)生新一屆學生委員會主席團成員;
(七)討論、決定應當由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應按代表條件和比例要求經(jīng)各年級、班級和主要社團差額選舉產(chǎn)生,名額分配應覆蓋各年級、班級和主要社團,代表結構應適當體現(xiàn)廣泛性。
第十二條 代表的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guī)定的民主程序,在學代會上充分發(fā)表意見和建議,享有表決權;
(二)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在職權范圍內(nèi)以個人或者聯(lián)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jiān)督;
(四)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jiān)督。
第十四條代表的義務
(一)刻苦學習,踏實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論學習,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
(二)積極行使代表權利,認真履行代表職責,按時參加相關會議;
(三)學習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動引領廣大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四)密切聯(lián)系學生,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章 執(zhí)行機構
第十三條 學生會主席團是本會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chǎn)生,主席團由不超過3人組成,探索實行輪值制度,設有執(zhí)行主席1人,以學期為輪值周期。主席團集體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項,并向學生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十四條 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zhí)行代表大會決議,對本會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二)執(zhí)行本章程,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jù)本章程制定相應的學生會工作條例,明確各工作部門的機構設置與職責;
(四)指導、協(xié)調(diào)、督促學生會組織工作;
(五)批準任免本會各工作部門負責人;
(六)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會主席團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章 工作人員
第十五條 本會工作人員應為共產(chǎn)黨員或共青團員,應是信念堅定、品行端正、樂于奉獻、學業(yè)優(yōu)良的學生,本會工作人員面向廣大同學進行遴選,過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并對結果進行公示,確保廣大學生的的知情權、參與權、接受廣大同學監(jiān)督。
第十六條 學生會主席團每屆任期同學生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各工作部門負責人任期為一學年。
第十七條 如工作人員有以下情況:
(一)達不到學業(yè)要求標準;
(二)考核不合格;
(三)違紀違法;
(四)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情形。應按照規(guī)定和程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六章 從嚴治會
第十八條 各級學生會骨干如要求辭職或退出,需要形成書面申請,在所屬部門先進行協(xié)商,經(jīng)主席團討論,所屬學生會批準,報學院學生會備案,調(diào)整學生會檔案。
第十九條 對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作風不當,嚴重影響學生會形象的成員,主席團成員由上級指導老師進行勸退,工作部門負責人由主席團進行勸退;勸退工作部門負責人需由主席團撰寫相應報告,寫明勸退理由,由主席團向校團委提出申請,通知其本人并向全院公示后生效;勸退干事需由所在工作部門負責人撰寫報告,經(jīng)學生會秘書長審批通過后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 對于無法正常完成學業(yè)的、考核不合格的、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學生會工作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規(guī)定和程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由主席團向學院團委提出申請,審批通過后通知其本人并向全院公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修定權屬于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代表大會,解釋權屬于信陽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學生委員會。
以上自評公開內(nèi)容如有不實情況,可發(fā)送郵件至信陽師范學院學生會郵箱xynuxyxsh@163.com反映。